13岁男孩性侵8岁女童不予立案,法律保护

2025/5/19 来源:不详 浏览次数:

近日,广州清远市阳山县通报了“13岁男孩性侵8岁女童”调查处理结果,据通报警方依法不予立案。

对于这个结果,很多网友并不认可,未能年人保护法保护的是未成年,但也保护了恶童。这对于被侵害一方来说,无异于是二次加害。

同样,近段时间,邯郸一初中生被3名恶少杀害也引发社会关于对未成人犯罪惩戒的大讨论。网络上大家群情激奋,纷纷呼吁严惩作恶者,判3名恶少死刑。但是,根据现行法律,那3名恶少判不了死刑。

惩罚即教育,对于为非作歹者来说,惩罚和报应是第一位的。如果作恶受不到应有的惩罚,这无异于是对恶行的包庇和纵容,同时,对于被害人和其家人来说,也无法得到任何交代和安抚。这是不公平的。

回到8岁女童被性侵这个案子上,这个女童的一生都会生活在不堪过往的童年阴影中,性侵所造成的生理性伤害和心理伤害都是不可弥补的。对于警方不予立案的决定,很多人并不理解,也不认同,但是这不是当地警方的过错,而是现行法律在与时俱进中存在的缺陷。

这是一起极端案件,是的,它令人们感到惊讶,同时也令人感到焦虑和不安。一个13岁的孩子,他是怎样获得了性启蒙?他又是通过什么途径接触到关于“性”的唤醒?从生物学角度出发,男性遗精出现在十二三岁左右,也就意味着,在这个年龄段,实际上已经具备性唤起。

但是,对性的认知和理解还是懵懂的,他并不知道,对于性意识的驾驭和操控是危险的。显然,无论是学校教育还是家庭教育,在这方面是缺失的。除了家庭和学校性教育的缺失,这起悲剧也同样映射出人性的恶。

从几岁到十几岁,这个年龄段对未成年人是残忍的,因为他们对于最起码的“善恶”还没有清晰的界定,对“社会”“道德”“人”等概念的熟稔是随着家庭和社会的教育、规训,才逐渐有的认知,进而完成从动物性到社会性的成长。但是一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,缺少了社会化的关键环节,那就可能直接从幼兽变成野兽。

从数据来看,犯罪的低龄化越来越明显,如果对于这种现象不采取坚决果断措施,低龄化刑事案件就不可能从根本上得到遏制。

面对越来越多的低龄化犯罪趋势,我们还是要大声地发出我们的声音:保护未成人年,首先是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伤害,而不是“保护”恶童、恶少们为非作歹的权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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